沙特《民事交易法》中的债之发生原因
2026-07-25
引言当一人依法取得要求另一人履行特定给付的权利时,义务即告产生。享有该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,负有履行责任的人称为债务人。履行的内容可能包括转让权利、交付财产、实施某项行为、停止实施某项行为,或者支付赔偿。仅存在经济利益或个人期待,并不足以使义务成立。义务必须建立在法律所认可并赋予其法律效果的依据之上。该依据被称为义务的来源,即产生债权并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建立... 更多详情